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93D25
工程名称: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1日
招标人:龙泉市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剑池分院)
联系人(异议):李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13695799601、15988806512
中介代理机构: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8-7112117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3-5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监理服务期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人数 |
1 | 浙江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957866.00 | 1440日历天 | 黄亮 | 4 |
2 | 浙江洲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960758.00 | 1440日历天 | 林利荣 | 4 |
3 | 浙江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957726.00 | 1440日历天 | 付汉民 | 4 |
4 |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956650.00 | 1440日历天 | 何建飞 | 5 |
5 |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954968.00 | 1440日历天 | 明亮 | 4 |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5
公示时间: 2024年9月11日 至2024年9月1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剑池分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