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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龙湖区块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三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4959001001 发布日期:2024-09-24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松阳县龙湖区块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三期)

招标序号:SGCJS2024-030

招标单位:松阳县兴民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沈工 0578-8819282/15306549775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27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4 09 24日至2024 09  27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名称

预中标价(元)

资质等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1

浙江中驰建设有限公司

2037258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宋新强

2332023202301660

2

浙江富宇建设有限公司

2037258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郎雪君

2332023202306804

3

浙江飞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37258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应坦旺

2332021202327647

4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辰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2037258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苟宇

1112022202301551

5

松阳县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37258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吴金伟

233200720230933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059985

 

 

公示单位(盖章):松阳县兴民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 09月24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