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江滨西路二期工程(溪边路至南门大桥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松阳县江滨西路二期工程(溪边路至南门大桥段)
招标编号:SGCJS2024-032号
招标单位: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婷婷 0578-8077299
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总价(元) |
资质等级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1 |
浙江辰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369924.0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韦东 |
浙1332023202407055 |
2 |
浙江万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369924.0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毛姬芳 |
浙2332019202310934 |
3 |
浙江华方建设有限公司 |
9369924.0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谢丽梅 |
浙2332021202327671 |
4 |
松阳县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369924.0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包淑芳 |
浙2332019202310959 |
5 |
浙江富宇建设有限公司 |
9369924.0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叶德富 |
浙2332006202308766 |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059985。
公示单位(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