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壶镇新型城镇化项目-人力资源产业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壶镇新型城镇化项目-人力资源产业园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4-45
招标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树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耀光、0578-326169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 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1 |
浙江万顺建设有限公司 |
30654692 |
390日历天 |
合格 |
陈建君 |
2 |
浙江三弈建设有限公司 |
30655203 |
390日历天 |
合格 |
潘俊静 |
3 |
正达建设有限公司 |
30655203 |
390日历天 |
合格 |
赵柳翔 |
4 |
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0655203 |
390日历天 |
合格 |
丁锋瑞 |
5 |
浙江丽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30654692 |
390日历天 |
合格 |
郑益洋 |
6 |
浙江仙都建设有限公司 |
30655203 |
390日历天 |
合格 |
陈海勇 |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 2024 年09月0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0578-3122913 。
公示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4 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