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壶镇新型城镇化项目—文化创意孵化基地EPC总承包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壶镇新型城镇化项目—文化创意孵化基地EPC总承包监理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4-46
招标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9月4日
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胡莉莎 0578一3146340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4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计划监理服务期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501800 |
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
潘祖林 |
2 |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518888 |
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
朱智金 |
3 |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497788 |
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
罗建伟 |
4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452200 |
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
洪银烽 |
公示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一3122913
公示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