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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老竹镇梁村村前山低洼地改造项目(一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5503001001 发布日期:2024-09-06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莲都区老竹镇梁村村前山低洼地改造项目(一期)补充文件

 

招标序号:LD﹝2024﹞067号

各潜在投标人:

莲都区老竹镇梁村村前山低洼地改造项目(一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补充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投标人2024年9月4日(周三)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打印页现均更改为:提供投标人2024年9月2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打印页。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更改为:

1.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2.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 (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电汇

3.缴纳要求: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

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转入虚拟子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位名称、基本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料。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

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进入系统后,在2.0平台上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后进入“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标段的虚拟子账号。)

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与本补充文件二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09月06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