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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小农场区块污水零直排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5491001001 发布日期:2024-09-09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小农场区块污水零直排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4-49

招标单位: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9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香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虞勇飞 0578-313157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1

缙云县鑫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413271

181日历天

合格

李伟新

2

丽水凡诚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8413271

181日历天

合格

丁兆科

3

浙江竣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8413271

181日历天

合格

陈倍聪

4

浙江捷骏建设有限公司

8413271

181日历天

合格

舒海燕

5

浙江万顺建设有限公司

8413271

181日历天

合格

杜鑫都

6

浙江三弈建设有限公司

8413271

181日历天

合格

詹茂杉

公示时间:202499日至2024912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202499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