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四好农村路”新改建工程(英川镇石龙汇桥、鸬鹚乡鸬鹚村至殿垟公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景宁县“四好农村路”新改建工程(英川镇石龙汇桥、鸬鹚乡鸬鹚村至殿垟公路)
招标序号:景招A[2024]068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7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何淑亚 0578-2789773
中标候选人:浙江万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经理:谢笠 证书编号:浙交安B22G03755、浙2332018202303089、ZC3303202308367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林斌 证书编号:浙交安B19G03795、W0662018510638
拟派安全负责人:周电香 证书编号:浙交安C15G50233
预中标价:伍佰伍拾肆万玖仟壹佰贰拾陆元整(¥:5549126.00)
工期:365日历天(12个月)
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75分及以上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及项目经理)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所附证明材料 |
浙江万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瑞安市永瑞公路湖岭段三期工程 |
瑞安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瑞安市铁路建设中心)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2021年1月,主要工作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沥青混凝土)、桥梁、交安,线路全长约1845米;主线新建桥梁2座42.9米,支线新建桥梁2座109.14米,支线改建桥梁1座8.4米。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竣工验收报告; 证明 |
谢笠 |
瑞安市永瑞公路湖岭段三期工程 |
瑞安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瑞安市铁路建设中心) |
主要工作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沥青混凝土)、桥梁、交安,线路全长约1845米;主线新建桥梁2座42.9米,支线新建桥梁2座109.14米,支线改建桥梁1座8.4米。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担任本项目职务:项目副经理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竣工验收报告; 证明 |
被否决投标人情况: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温州高华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工程师技术职称,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5 ”的要求,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3.2条和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条“资格评审标准(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否决其投标。 |
温州华路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工程师技术职称,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5 ”的要求,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3.2条和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条“资格评审标准(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2025年01月20日至2025年01月2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0578-5086774 。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备案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