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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路基路面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6544001001 发布日期:2025-03-11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缙云县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路基路面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缙招标JT2025-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缙云县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路基路面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缙云县2025 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路基路面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5〕17号)批复建设项目代码2412-331122-04-01-921142,施工图设计已由缙云县交通运输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丽缙交许〔2025〕5000002 号)批准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缙云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交通运输,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香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任务涉及12个乡、镇、街道的29条线路:

奉庆线行政等级属于规划省道(未接养),公路等级为四级,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为:22cm水泥混凝土面层;原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为5cm沥青混凝土面层+4cm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K236+185~K240+400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存在断板、破碎板、板角断裂等病害;K240+400~K247+767段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主要存在龟裂、沉陷等病害。

新东线行政等级属于县道,公路等级为四级,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为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K6+480~K6+615段弯道改善;K4+470~K5+687段破板修复;安全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改造。

石石线行政等级属于县道,公路等级为四级,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原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为:4cm沥青混凝土面层+5cm沥青混凝土面层+15cm泥结碎石基层。K0+000~K5+185段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存在纵、横向裂缝、龟裂、沉陷等病害。

石仁线行政等级属于县道,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为22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原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为5cm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路面存在纵、横向裂缝、破碎板、板角断裂,部分破碎板伴有沉陷、唧泥等情况。

溶江-雅江、鸟外-后村、坑底公路、六百田-杨岭、岩沿-西岩、古石-杨坑、东岸-西岸、鱼川-黄坑、石臼坑-陈山头、栗坑-大溪口、车坑-长丰、高畈-郑念山、郑念山-上家塘、岭后-吾山、宅坪-马加坑、临石线至长安弄、苏宅-胪膛、S219-苏宅、柘岙口-沿路头、沿路头-榧树根、五里牌-凤凰山、S219省道-和睦、杨梅园-项宅、三里-柘标火、五云镇-堰头以上25条线路行政等级均为乡、村道,公路等级为四级,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原路面结构为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实施线路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存在裂缝、破碎板、板角断裂、麻面等病害。部分路肩、平交口未硬化或破损,部分路段排水不畅,部分安全设施破损或不完善等情况。

实施里程81.722km。项目概算投资446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03.22万元,预备费130.12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以上29条线路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184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2)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考核资格条件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有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5 3  11 日至2025 4  3 日,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虞工,电话0578-3131578,地址:缙云县镇东村委大楼一单元501)。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576156791@qq.com ,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 3  16 16:30。招标人将于2025 3   17  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4  3  09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缙云县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七层)。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人定于2025 4  3 09时00分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其他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香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东门小区8幢    地  址:缙云县镇东村委大楼一单元501

    编:321400                        邮  编:321400

  联系人:马                          联系人:虞

    话:0578-3136623                    话:0578-3131578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3016763

 

 

缙云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20253 11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缙云县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路基路面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终稿(1).pdf
缙云县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路基路面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终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