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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项目-2024年度片区骨灰堂建设工程(壶镇镇白竹片区骨灰堂)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6440001001 发布日期:2025-03-1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项目-2024年度片区骨灰堂建设工程(壶镇镇白竹片区骨灰堂)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10

招标单位:缙云县民政局

标时间:2025311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拓如0578-331123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元)

工期

质量目标

项目

经理

1

缙云县鑫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979992

3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李伟新

2

浙江绿舟建设有限公司

7980124

3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胡爱枝

3

浙江正茂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7813788

3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徐文光

4

丽水鸿策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7988435

3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麻利雄

5

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

7888580

3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黄大云

6

浙江飞云建设有限公司

7863649

3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王小敏

公示时间:2025312日至202531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缙云县民政局

                                       2025312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