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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项目-2024年度片区骨灰堂建设工程(壶镇镇括苍片区骨灰堂)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6445001001 发布日期:2025-03-1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项目-2024年度片区骨灰堂建设工程(壶镇镇括苍片区骨灰堂)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13                      招标单位:缙云县民政局 

开标时间:20250317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树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耀光0578-326169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1

浙江万顺建设有限公司

4737588

21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杜鑫都

2

浙江柒禾建设有限公司

4722533

21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胡水月

3

浙江绿舟建设有限公司

4785015

21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马淑梨

4

浙江正茂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4717541

21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陶晓勇

5

浙江缙屹建设有限公司

4677603

21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胡佩

6

浙江柏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4757479

21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朱晓莉

    公示时间:20250318日至2025032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缙云县民政局       

                     20250318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