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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二期(岩泉街道区块)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2025-09-26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都区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二期(岩泉街道区块)

招标序号:LDXE[2025]059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代建单位: 丽水市莲都区乡村振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92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柳军、郑燕0578-2860384

中标候选人:丽水松舟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拟派项目负责人:张烨波 

预中标下浮率: 8.5 %            

预中标价:大写:贰佰壹拾肆万伍仟肆佰伍拾壹元整2145451.00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195日历天,其中(1)低改、新造种植工期为70日历天,(2)林道路工程、水肥一体化工程如有工期为284日历天,(3)抚育工期为109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公示时间:2025926日至202592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联系方式:0578-2188101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