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丽水欣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就遂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名称:遂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遂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 1 | 年 | 28.9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六、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或分包。
七、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上午08:3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址:投标人自行向丽水欣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获取。
3、标书售价(元):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4、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856985271@qq.com】,否则视为未报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八、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十、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丽水欣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遂昌县茗月山庄1幢3单元205室)
十二、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8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十三、磋商地址:丽水欣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遂昌县茗月山庄1幢3单元205室)
十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只有通过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十五、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9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先生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欣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茗月山庄1幢3单元205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利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8173196
质疑联系人:陈新华
质疑联系方式:13754267843
3. 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96号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8-8528831
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丽水欣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