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采购)新彭村“鱼越小镇”游乐设施采购更正公告(一)
新彭村“鱼越小镇”游乐设施采购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浙东瓯招2023-106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彭村“鱼越小镇”游乐设施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
3.2.2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前,乙方需向其提供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保函而导致甲方未及时支付款项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
删除此条例 |
2 | 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八、商务条款
| (1)付款进度: 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单位支付合同价60%的预付款,签订合同时成交单位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按其要求执行。项目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2)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前,供应商需向其提供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因供应商未及时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而导致采购人未及时支付款项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及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前(含预付款支付),供应商需提供经采购人确定金额的税务发票,因供应商未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税务发票而导致采购人未及时支付款项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及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付款进度: 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单位支付合同价40%的预付款,签订合同时成交单位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按其要求执行。项目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2)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前(含预付款支付),供应商需提供经采购人确定金额的税务发票,因供应商未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税务发票而导致采购人未及时支付款项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及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 | 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 二、产品及技术参数 1.供应商对上述所有货物进行详细报价,并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材料、品牌等相关参数,供应商少项、漏项均视为该货物的报价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且成交后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货物。 2.以上技术参数中如有涉及专有型号及品牌或尺寸的特定描述,该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但调整后的参数需满足或优于该参数,否则视同该项参数负偏离,实质性条款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磋商小组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于磋商小组。 | 二、产品及技术参数 1.供应商对上述所有货物进行详细报价,并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材料、品牌等相关参数,供应商少项、漏项均视为该货物的报价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且成交后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货物。 2.以上技术参数中如有涉及专有型号及品牌或尺寸的特定描述,该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但调整后的参数需满足或优于该参数,否则视同该项参数负偏离,实质性条款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磋商小组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于磋商小组。 4.清单里需要添加设计方案。 |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田县仁庄镇新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青田县仁庄镇彭口村88号
联系人:徐亮亮
联系电话:19858836160
质疑联系人:欧方秀
质疑联系方式:15968825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油竹街道香榭苑(万基二期)2单元2201
联系人:周雪静
联系电话:0578-2055250
质疑联系人:吴森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5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