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松阳 > 交易信息 > 国有产权交易(已归档) > 交易公告

松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樟溪粮库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松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樟溪粮库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9 16:0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监管科

松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樟溪粮库招租项目招公告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松阳县国有资产管理统一要求,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松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其樟溪粮库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松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二、招标编号:浙大采招H2023245号

三、招租标的的基本情况:

樟溪粮库,位于樟溪乡公路边,建筑面积1021.29m2,土地面积1983.8m2,整体公开招租。

四、招租时间:

租赁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期满后粮库无条件收回。

五、投标人资格设置条件

(一)投标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支付能力;

(二)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四)符合招租人允许的经营范围;

(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6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办理;

(二)投标人请持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传真至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传真:0578-2153351)

①投标人(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②投标人(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如需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一)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交纳。

九、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20231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同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址: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阳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市政广场东首)

十一.联系方法:

A采购单位:松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8-8063257

B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波军、杜益龙、王立飞 联系电话:0578-21514912153351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十二.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https://www.lssggzy.com/

 

 

                                           松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