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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项目(二期)-同济新村南区块中标候选人(复评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0 发布日期:2023-11-01 20:3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庆元县行政服务中心

中标候选人复评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庆元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项目(二期)-同济新村区块

招标序号:庆建招[2023]24

招标单位: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庆元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夏永聪   0578-6163619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复评)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 标 人 名 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1

浙江森海建设有限公司

王爱萍

28737604

合格

450日历天

2

丽水市丽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王守浩

28814263

合格

450日历天

3

浙江强杭建设有限公司

颜燕芳

28509065

合格

450日历天

4

江苏龙腾坤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8432885

合格

450日历天

5

浙江秀水环保有限公司

占君男

28585245

合格

45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3111日至202311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6057865。

 

 

 

公示单位(盖章):                                          备案部门(盖章):

 

2023111                                          2023111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