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项目(二期)-同济新村南区块中标候选人(复评结果)公示
中标候选人(复评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庆元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项目(二期)-同济新村南区块
招标序号:庆建招[2023]24号
招标单位: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庆元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夏永聪 0578-6163619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复评)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 标 人 名 称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1 | 浙江森海建设有限公司 | 王爱萍 | 28737604 | 合格 | 450日历天 |
2 | 丽水市丽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王守浩 | 28814263 | 合格 | 450日历天 |
3 | 浙江强杭建设有限公司 | 颜燕芳 | 28509065 | 合格 | 450日历天 |
4 | 江苏龙腾坤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梁 涛 | 28432885 | 合格 | 450日历天 |
5 | 浙江秀水环保有限公司 | 占君男 | 28585245 | 合格 | 450日历天 |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6057865。
公示单位(盖章): 备案部门(盖章):
2023年11月1日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