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白水区块商住项目设计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招标序号:YZT-23GE-24号
各潜在投标人:
云和县白水区块商住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和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中第五条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中“6.户型面积:配建的商品房户型面积原则在90-140平方米之间并不少于四种户型。”
现统一修改为:
“6.配建要求:
(1)根据《关于白水区块房屋配建要求的函》(云更新办函[2023]3号)规定:
①住宅配建面积和规模。配建住宅面积为2910平方米,配建住宅房屋为普通商品住宅(不含排屋、叠排)。
②商业配建面积和规模。沿城西路(除路口转角外)有偿配建底层商业店面不少于1095.31平方米。其中,自城西桥第一间起连续商业店店面面积不少于435平方米,自解放街-城西路交叉路口第一间起连续商业店面面积不少于660.31平方米。商业店面进深不大于12米,每间开间不小于4米,层高不小于4.2米,要求配建的店面需确保连续。
(2)根据《关于白水地块房票房源配建要求的函》(云棚改办函[2023]2号)规定:
①在所有商品房中(不含排屋、叠排)配建房票房源建筑面积不少于14600平方米(不含物业管理用房),配建的商品房户型面积原则在90-140之间并不少于四种户型。
②一套住宅须配套一个地下非人防车位。
(3)新建商品房户型可按云和县市场需求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备案单位: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