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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工投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3115001001 发布日期:2023-05-22 17:3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公共资源

莲都工投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序号:LD[2023]085

1.招标条件

莲都工投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已经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2-331102-04-01-286539,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莲都工投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高溪工业区块11号地块30#31#厂房、郎源路16号、高溪工业区块20号地块。本项目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800平方米,其中高溪工业区块11号地块30#31#厂房约3000平方米,郎源路16号约3800平方米,高溪工业区块20号地块约20000平方米,采用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拟设计总装机容量约3655.85KWP,其中高溪工业区块11号地块30#31#厂房不低于470.25KWP,郎源路16号不低于339.9KWP,高溪工业区块20号地块不低于2845.7KWP,采用余额上网方式,就近并入电网。工程总投资额为约为1841.63万元,其中本次招标费用约为1517.54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含对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设计审查、设备购置、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定值计算及整定、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包括电能质量检测等国网要求的相关工作)、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设备采购: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构成建安工程不可分割的材料、设施、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培训、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程设备采购最终以发包人确定范围内容为准。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服务等内容。

4、工程管理: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设备购置、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配合相关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审核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5、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检验、地理信息测量、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包括电能质量检测等国网要求的相关工作)、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等、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除必须由发包人委托并支付的费用外,其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由总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不另行收取。

2.3暂估项目费用:1517.54万元,其中含工程费用1509.54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设计费8万元。

2.4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20231031日前完成全部并网试运行)。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程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质量满足《光伏发电工程施工规范》(GB50794-2012)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电力(变电工程、送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A类证书;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牵头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需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委派)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气(或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承担设计任务成员委派)。

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3     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ssggzy.lishui.gov.cn/ldweb/)上发布并供下载。投标人如有需要项目相关资料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大厅(莲都区大洋路120-122号区总工会5楼)。

7.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前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完成平台入住。

2.本工程不接受挂靠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不接受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参加投标;不接受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工资、人事、养老保险关系在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的参加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中标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在莲都区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实行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丽水无欠薪建设 领域相关工作的通知》(丽建发[2018]92号)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按松建设〔201871号及其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8.公示时间:2023 5 22-2023 5 25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莲都区碧湖镇祥生白桥溪谷7307

联系人:周可望

  话:0578-2802380

招标代理: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城北街889

联系人:秦骁勇、陆俊

  话:0578-267512615355588721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3522


附件下载:
莲都工投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招标文件公示稿.pdf
公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