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 152 号(原松阳师范)地块工程-全过程代建代销+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152号(原松阳师范)地块工程-全过程代建代销+施工(第二次)
招标序号:SGCQGC2023-001
招标单位:松阳县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年5月4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小祝 0578-8077299
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
联合体施工方:浙江万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曹正军 证书号码:G3300251281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吴操 证书号码:G3300337700
拟派施工负责人:潘金伟 证书号码:浙1332017201850496
预中标价:投标总报价大写:陆亿伍仟柒佰壹拾捌万元整(¥:657180000.00元)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0日历天。包含全过程代建代销项目的前期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验收、备案以及整体移交阶段。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争创丽水市“九龙杯”优质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 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 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 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059985。
公示单位(盖章):松阳县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