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七里新老330国道连接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缙云县七里新老330国道连接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公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缙云县七里新老330国道连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发改投资〔2023〕20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招标人为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杜塘村,与新G330国道(东渡至永康段)平面交叉,起点桩号 K0+000,路线在K0+340处下穿金温高铁预留通道,之后路线按规划线位布设至终点,终点位于十里亭村,与老G330国道(温寿线)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1+203。路线全长1.203公里,桥梁40米/1座,概算总投资15887.2万元,建安费8395.32万元。
本工程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3.5m/28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50。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
2.2.1勘察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本工程[含路线、路基(含防护、排水工程)、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供电及照明系统等)、绿化及环境保护、临时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定测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调整、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相关科研(如需要)及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2.2.2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本工程路基(含防护、排水工程)、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供电及照明系统等)、绿化及环境保护、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
2.3 计划总工期:14个月。其中:
2.3.1设计工期:2个月(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开始计算,截至施工图提交发包人审核之时);
2.3.2施工工期:12个月(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上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工期);
2.3.3缺陷责任期:(1)公路工程:24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2)绿化工程: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其中保活期 12 个月(自全部完工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2.3.4保修期:(1)公路工程同缺陷责任期;(2)绿化工程: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其中保活期 12 个月(自全部完工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施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详见附录1-5)。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施工任务;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提供网页截图),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提供网页截图),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23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4.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银行账号:90010122000237780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以下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银行账号:90010122000237780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和年度保证金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了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五楼)。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人定于2023年***月***日09时00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迎晖路24号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
广场C座9楼
邮 编:321400 邮 编:310030
联系人:朱涛 联 系 人:冯杰、苏循华
电 话:0578-3132987 电 话:0571-87208195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