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工程及政府采购可退未及时来退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关于退还工程及政府采购可退未及时来退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或投标人:
由于供应商或投标人在项目保证金允许退还后,未办理相关保证金退还手续,造成供应商或投标人可退未及时来退保证金的情况。请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的供应商或投标人于2023年9月25日之前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保证金包含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可退未及时来退的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
一、 办理手续
1.退保证金需提供公司收据一份,盖上公司财务章。
2. 如因企业变更、企业兼并等情况造成交款单位与退款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供现退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被委托人的,还需提供原交纳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如企业已注销,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签章的注销手续、注销时债权债务处理意见的原件(根据债权债务处理意见处理该笔保证金)、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被委托人的,还需提供原交纳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单位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业主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签字盖章的履约保证金退款单;政府采购的中标单位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业主单位签字盖章的履约保证金退款单。
供应商或投标人出具的保证金收据,需注明以下内容:
缴款单位为浙江省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
注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二、请附件内列明的符合保证金退还要求的供应商或投标人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如附件列明情况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应以浙江省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财务核实情况为准。
三、联系人:应美净
联系电话:0578-513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