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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5813001001 发布日期:2024-10-1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招标序号:YZT-24GE-019

1.招标条件

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工程已由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发改投[2024]1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标人为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2423.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587.16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总建筑面积为19143.66㎡,其中地上面积为12188.6㎡,地下面积为6955.06㎡,占地面积为2200㎡,地上六层,地下二层;建筑高度为22.00m,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建筑及装饰、通用安装、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弱电(只计预埋管)、暖通以及附属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2.2本次招标范围: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工程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120.1440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  个日历天,从      日起,至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420个日历天(施工期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监理服务。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2.6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自20191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项目中工程费用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业绩;(注:业绩具体金额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按招标控制价相应调整)

注: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监理合同;(2)业主证明;(3)中标通知书;(5)其它材料。

3.4  丽水市  (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D 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  浙江省 (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 75 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

3.8自 2019 101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项目中工程费用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业绩(注:业绩具体金额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按招标控制价相应调整)

注: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监理合同;(2)业主证明;(3)中标通知书;(5)其它材料。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在建或预中标工程不超过 2 个,且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必须在云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3.10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7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含丽水市外)”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提供虚假证件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建设局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3.14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监理组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投标人或项目总监“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lssggzy.lishui.gov.cn/),登录系统下载

4.3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 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系统问题咨询电话:400 9980000。

5.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2.0 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 PC 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5.4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5.5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5.6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7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公示时间

6.1公示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公示采用网上公示方式,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

https://lssggzy.lishui.gov.cn/col/col1229636850/index.html)

6.2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

8.联系方式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8-5122772;传真:0578-5133654;通讯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招标人: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代理: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址:云和县新建南路544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人:练先生

电话:0578-5528830                                    电  话:13967041505 

 

本公示发布时间:20241012


附件下载:
监理招标文件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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