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坑乡“吴布共富畲乡示范村项目”民族村寨保护提升工程
郑坑乡“吴布共富畲乡示范村项目”民族村寨保护提升工程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B[2024]110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郑坑乡人民政府 的建设项目 郑坑乡“吴布共富畲乡示范村项目”民族村寨保护提升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景发改投资〔2024〕144 号,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投标。
二、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郑坑乡
(2)建筑规模:对 91 幢房子外立面进行改造、彩带腰、铝合金窗框、铝合金门窗、铝合金栏杆、畲字构、稻草漆、畲族文化墙绘、麒麟眼、批檐、瓦屋面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3)招标范围:施工方案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5)工程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3558892.00元
(6)投标下浮率范围: 5%—15% 。
(7)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
五、发包方式:邀请发包
六、确定办法:采用最高下浮率法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郑坑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杜文鑫
联系电话:689612 电话:15925766628
本邀请函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