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宅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景点微改造项目直接委托发包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潘宅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景点微改造项目。
二、业主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大漈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潘宅村。
2、建设规模:石板路铺设。
3、工期:60天。
4、质量要求:合格。
四、发包方式:直接委托。
五、承包单位:丽水鸿景建设有限公司。
六、承包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七、发包价(合同价):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元),无下浮率
发包人(盖章):大漈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