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法院食堂及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改造工程
松阳县人民法院食堂及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改造工程小额工程发包公告
松阳县人民法院建设项目松阳县人民法院食堂及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以邀请发包的方式进行发包,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松阳县人民法院
2、建设规模:项目内容主要为食堂内外墙翻新,食堂边搭建一阳光玻璃房以拓展就餐空间,食堂二楼改造一间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阳光房占地 50 平方米,食堂改造总面积为 390 平方米等;
3、工期:8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发包方式:邀请发包
6、发包办法:两随机中标法,下浮率区间5%-10%。
7、发包控制价:641014.00元
二、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目前没有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
3、收到邀请函的投标人;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发包文件获取:
网上下载:2024年10月25日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http://lssggzy.lishui.gov.cn/syweb/)”下载。
如需纸质发包文件,向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购买(300元/份,售后恕不退还)
四、发包时间:
2024年10月29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五、发包地点: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松阳县水南街道南环路189号2号楼)
六、联系方式:
发包人:松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戴先生 电 话:671805
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578-8815596
发包人(公章):松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