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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张春安置小区C-01项目小区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5753001001 发布日期:2024-10-0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景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XX

一、招标条件

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景宁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张春安置小区C-01项目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代码为:2308-331127-04-01-456763建设资金为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总承包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丽水景宁城南地块上张村。

2、建筑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930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9986.05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98265.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 5023.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6697.3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区C-01项目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等内容。具体技术经济指标以最终规划和建设部门批准的设计指标为准。

3、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C-01项目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工程【自来水、电力、燃气、数字电视、通讯(含5G)三网合一】以及根据规划要求配建的其他内容等,具体建设标准符合地块出让时的《规划设计条件》和《特别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满足基本功能要求及当地相关主管验收部门要求。界面划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房建总承包与配套总承包单位工作界面划分表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3184.45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费用2900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其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细化为:

1)工程设计。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服务以及合同签订至项目审计完成全过程设计配合及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服务等

2)工程采购。包括本项目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与小区C-01项目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的施工,小区配套工程包含自来水、电力、燃气、数字电视、通讯(含5G)及三网合一等,其中自来水包含施工范围含红线外管道、总表及阀门,红线内的一次供水(含配套管理用房水表及表前部分、楼层水表及表前部分)和二次加压供水仅总表及表前部分)。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等进行实施建设;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

4)项目管理服务:①负责建设过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工作;②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③竣工资料归档;④工程验收和结算资料编制及提交等。

除上述发包的和涉及招标人平行发包的设备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等应由总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不另行计取。

5)本工程施工所需的临时用水、用电和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负责。房建总承包人提供水源、电源,配套工程承包人向房建总承包人提出申请,服从房建总承包人的协调,自费将水源、电源接驳至配套工程承包人施工区域,并承担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及不用时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拆除之一切费用。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注:1)投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和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后续不得阻扰、阻拦、干扰发包人平行发包的各专业施工单位。

2)上述招标范围内容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涉及的专家评审费由投标人承担。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不超过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工程类计取,取费基数按工程中标价计算,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6)本项目单方造价包含丽水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增加费。

四、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2月28日。总工期暂定15个月,包含项目的前期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等。如房建总包需提前竣工,应无条件配合,不计赶工费。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1和1.2资格条件:

1.1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① 、②项资质之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2 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4年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工作分工提供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2.1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拟派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2.2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拟派设计负责人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2.3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施工方拟派):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无在建合同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2.4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

3)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4)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5、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4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 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八、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开标厅;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789号

联系人:席永红

联系电话:13857018511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309号天宁工业区二楼

联系人:朱丛珊、田晏璞

联系电话:13758147697

公示时间:2024年10810月12日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4108


附件下载:
【20241008】景宁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张春安置小区附属工程EPC(整合稿)(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