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莲都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丽水市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第四批次)(莲都区)(第二次)

项目编号:A3311010001000560001001 发布日期:2024-11-15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丽水市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第四批次)(莲都区)

(第二次)施工发包公告

发包序号:LDXE[2024]052号

1.发包条件

丽水市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第四批次)(莲都区)已经 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0-331102-04-01-201807,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丽水市交投能源有限公司发包人为丽水市交投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丽政发〔2019〕6号)、《莲都区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试行)》(莲政办便笺[2021] 15号)、《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丽交投(2024)16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丽水市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第四批次)选址位于丽水市范围内,本项目共有12个子项目,共有26栋建筑单体,建设场景主要划分情况为混凝土屋面、彩钢瓦屋面、瓦屋面、混凝土架构层等等,总面积约17959㎡,光伏安装容量直流侧3.49308MWp,交流侧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售电模式。

2.2发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并承担并网申报、竣工验收备案、防水层修复、加固与换瓦、屋面排水、并网调试、设备及材料的报验、检验(包括防雷检测、光伏性能EL检测、斜屋顶混凝土后锚固抗拔承载力、地基承载力、)、光伏组件卸货和二次搬运、试运行、验收、移交、备案、质保期内产品的保修和更换等工作。不包括:光伏板、逆变器、交流电缆材料的供应 。

2.3本次发包最高投标限价:3923080元,其中单瓦最高投标限价1.123元/wp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丽水市供排水公司三号泵站、城东花园邻里中心、天宁公交首末站、丽水市公交集团、丽水市城投花园中心、丽水市应急救援中心、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二期)等8处等必须在2024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并网验收)。

2.5质量要求: 满足设计要求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

3.1响应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个项目容量2.7MWp的光伏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4、工程中标通知书;5、其它材料

3.4 本次发包☑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拟派,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响应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6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7 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3.8 □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3.9 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年7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发包方式

4.1公开发包

5.发包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发包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41115日起潜在响应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dweb/ )”下载。

5.3潜在响应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发包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发包人不再一一通知。响应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6.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莲都区人民路649号-莲都区丽人木业大楼4楼)。

7.联系方式

发包人:丽水市交投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98号

联系人:刘子凡

电 话:0578-230654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林波军、沈丽君、曹悦

电 话:0578-2153353、2172379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与中山路交口东100米正东方向130米

联系电话:0578-2120319

联系人:王思鹏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15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11.15(最终发布稿)丽水市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第四批次)(莲都区)(第二次)施工招标文件.doc
11.15(最终发布稿)丽水市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第四批次)(莲都区)(第二次)施工招标文件.pdf
工程里清单--丽水市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第四批次)(莲都区).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