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电力路区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电力路区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公示公告
1.招标条件
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电力路区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已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发改投资〔2024〕2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统筹安排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项目业主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电力路区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820.23万元,工程概算1544.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544.21万元,建设规模:建筑雨污水分流,重新布置雨水、污水、给水管、道路拆除修复及绿化带修复等,建设地点:五云街道电力路区块。
2.2招标范围:建筑雨污水分流,重新布置雨水、污水、给水管、道路拆除修复及绿化带修复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3737975元。
2.3施工总工期: 164日历天 。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必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8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月 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
7.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
7.3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
(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8.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1月21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鼎湖南路88号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377号二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吕松俊
联系电话:0578-3012092 联系电话:15925947742
行政监督部门: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电话:0578-3270021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7楼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