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小安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莲都段)监理招标公告
浙江省小安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莲都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24]087号
1.招标条件
浙江省小安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莲都段)已由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莲发改审批〔2024〕2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资金以外,其余由区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招标人为丽水市莲都区河道管理所,委托建设单位为丽水市莲都区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107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8801万元;建设规模:包括堤岸生态化改造11段6.66km,堰坝生态化改造24座,滩地治理31.19万m2,便民利民亲水设施6处,沿河湖绿色廊道建设14.54km,开展水文化专项和信息化专项建设。建设地点:位于雅溪镇、仙渡乡、太平乡、联城街道等4个乡镇所属的18个村。
2.2本次招标范围:浙江省小安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莲都段)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结算资料审核、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157.09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持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证书但符合《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的,视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下同)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 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 / (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 /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根据文件有关规定,监理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 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8自 年 月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浙发改明电〔2019〕13号文的指示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13 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4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含丽水市外)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15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项目监理组人员(含总监)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 年11月18日起。
4.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 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4.5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12月9日 9时 00 分;
5.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5.4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5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 访问 2.0 新平台——不见面开标 ”进入。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也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在中心开标。
5.6 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 ”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7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 ”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 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系统对终端环境的要求如下,请确保您的终端环境满足要求。
6.1 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 完整版;
6.2 浏览器:IE11 及以上;
6.3 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 以上完整版;
6.4 网络:互联网;
6.5 硬件要求:摄像头、耳机且有声卡能进行说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河道管理所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199号
联系人:包宇杰
电话:0578-2267345
委托建设单位:丽水市莲都区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18楼
联系人:沈爱玲
电话:0578-226730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
联 系 人:郭玲玲、瞿庆荷、陈晨静
电 话:0578-2139703
邮 箱:340500618@qq.com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199号
联系人:杨昊
电 话:0578-2601735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