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第四批次)(莲都区)-光伏组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24]083号
1、丽水市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第四批次)(莲都区)已经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0-331102-04-01-20180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丽水市交投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丽水市交投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19〕6号)、《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丽交投(2024)16号),现对该项目的 光伏组件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丽水市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第四批次)(莲都区)选址位于丽水市范围内,本项目共有12个子项目,共有26栋建筑单体,建设场景主要划分情况为混凝土屋面、彩钢瓦屋面、瓦屋面、混凝土架构层等等,总面积约17959㎡,光伏安装容量直流侧3.49308MWp,交流侧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售电模式,本项目采用620Wp光伏组件,共计约5634块。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光伏组件的供货、检测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2.3 最高投标限价:2375294.4元(其中单瓦最高限价0.68元/Wp)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质条件
3.1具有光伏组件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3.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加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2024年 11月 19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6.4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7、根据《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交投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98号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刘子凡 联系人:林波军、沈丽君、曹悦
电 话:0578-2306542 电 话:0578-2153353、2172379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与中山路交口东100米正东方向130米
联系电话:0578-2120319
联系人:王思鹏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