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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第四批次)(莲都区)(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0001000560001001 发布日期:2024-11-2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丽水市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第四批次)(莲都区)

招标序号:LDXE[2024]052号

招标单位:丽水市交投能源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波军、沈丽君、曹悦 0578-2153353

中标候选人(牵头人):安徽辉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成员方):安徽硕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预中标价:人民币叁佰伍拾玖万柒仟捌佰柒拾贰元整(¥3597872元)

预中标单价:1.03元/瓦

拟派项目负责人:孙文雅 证书编号:皖234182173014

工期:120日历天(其中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丽水市供排水公司三号泵站、城东花园邻里中心、天宁公交首末站、丽水市公交集团、丽水市城投花园中心、丽水市应急救援中心、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二期)等8处等必须在2024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并网验收)。  

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 20241120 2024112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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