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四好农村路”梅岐至栋头公路改建工程
景宁县“四好农村路”梅岐至栋头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次)投标邀请书
招标序号 景招B[2024]12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宁县“四好农村路”梅岐至栋头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批复文号景发改投资〔2024〕153号,项目代码2409-331127-04-01-492426及关于景宁县“四好农村路”梅岐至栋头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项目批复文号景交{2024}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梅岐乡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景宁县梅岐乡梅歧村,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梅岐乡栋头村,桩号 K0+590,本项目路线全长约 0.59km、涵洞3座,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6m,主要建设路基工程,包括路基填土石方、路基防护、排水工程、路面工程和涵洞等工程。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6m。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 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项目招标范围:新建梅岐至栋头公路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梅岐乡栋头村,桩号 K0+590,本项目路线全长约 0.59km、涵洞3座,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6m,主要建设路基工程,包括路基填土石方、路基防护、排水工程、路面工程和涵洞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及工期
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为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2024年11月18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凭本项目投标邀请书和企业介绍信在2024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招标代理单位(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新田小区17幢一楼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每份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开标大厅。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梅岐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梅岐乡 地 址:丽水市景宁县新田小区17幢4号
联系人:张詹骏 联 系 人:张玮
电 话:15157882778 电 话:13884356781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