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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龙谷路保障房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6056001001 发布日期:2024-11-2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遂昌县龙谷路保障房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次

招标序号:SC2024A096

招标单位:遂昌县住房保障中心

联系人(异议):傅智伟    联系电话:0578-8521139 

开标时间:2024112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波军、冯炜贺      联系电话:0578-2153353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1

浙江丽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金卫言

8971249

合格

395日历天(其中3#、4#、5#、6#楼加装电梯须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2

浙江开创建设有限公司

雷珍

9222303

合格

395日历天(其中3#、4#、5#、6#楼加装电梯须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3

丽水中正建设有限公司

郑贤贞

8961742

合格

395日历天(其中3#、4#、5#、6#楼加装电梯须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公示时间:20241128日至20241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或者在交易平台中发起投诉(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投诉),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528836。

 

公示单位:遂昌县住房保障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行政监督部门: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期:20241128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