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2025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工程(S210)
缙云县2025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工程(S210)施工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序号:缙招标GT2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缙云县2025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工程(S210)(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缙云县2025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工程(S210)设计及预算的批复》(丽公航运[2024]160号)批复建设,养护资金来源为省补资金及县财政统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缙云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缙云县2025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工程(S210)概算总投资为1683万元,S210仙景线K112+075~K118+044段,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本次实施路段路基宽度12米,行车道路面宽度2×3.5米,硬路肩宽度2×1.0米,土路肩宽度2×1.5米,原路面结构:22厘米水泥砼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项目位于缙云县境内,S210仙景线K112+075~K118+044段,共计里程5.969公里养护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
(1)K112+075~K112+466、K113+408~K113+843、K114+641~K114+784、K116+146~116+483、K117+341~K117+670、K117+870~K118+044段,计1.809公里:挖除22cm原水泥混凝土面层,加铺16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cm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AC-13C(SBS)改性沥青混凝土。
(2)K115+602~K116+137,计0.535公里,水泥砼路面铣刨后回铺高性能应力吸收贴+4cmAC-13C(SBS)改性沥青混合料。
(3)K112+466~K113+408、K113+843~K114+631、K114+784~K114+982、K114+996~K115+594、K116+603~K117+341段,计3.264公里,水泥混凝土面层微裂均质化,进行基础注浆补强后,加铺2cm橡胶应力吸收层+5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合料+4cmAC-13C(SBS)改性沥青混凝土。
(4)K114+631~K114+641、K114+982~K114+996、K115+594~K115+602、K116+137~K116+146、K116+483~K116+603、K117+670~K117+870段,计0.361公里,桥面加铺高性能应力吸收贴+3cmAC-13C(SBS)改性沥青混合料。
(5)修复完善沿线排水、安全等其它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上述路段的路基路面预防养护、病害处置及修复,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合同段)。计划总工期为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樊先生,电话0578-3316115,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293号5单元202室)。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缙云县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层)。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人定于2024年 月 日 时 分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到2024年11月12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东门小区8幢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293号5单元202室
邮 编:321400 邮 编:321400
联系人:陶工 联系人:樊先生
电 话:0578-3136623 电 话:0578-3316115(15726981116)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