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茶产业综合体一期项目改建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松阳县茶产业综合体一期项目改建工程
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SGCJS2024-046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工程原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为:79910336元,现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79823208元。
二、原招标文件P42-43页,3、商务标评审原来为: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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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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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为8.0%(含)-9.9%(含)的为好,投标报价下浮率为6.0%(含)-8.0%(不含)的为较好,投标报价下浮率为4.0%(含)-6.0%(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4.0%-9.9%(暂估价、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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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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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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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73437351元(含)-71920710元(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8.0%(含)-9.9%(含)]的为好,投标报价75033816元(含)-73437351元(不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6.0%(含)-8.0%(不含)]的为较好,投标报价76630280元(含)-75033816元(不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4.0%(含)-6.0%(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4.0%-9.9%(暂估价、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报价四舍五入,精度保留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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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招标文件P65页中:
“本条款可调整的单种规格材料指的是:钢筋、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砌体砌块、砂石料、电线电缆,其他均不调整。”
修改为:
“本条款可调整的单种规格材料指的是: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砌体砌块、砂石料,其他均不调整。”
四、原招标文件P68页中:
“本条款可调整的单项材料指的是:钢筋、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砌体砌块、砂石料、电线电缆,其他均不调整。”
修改为:
“本条款可调整的单项材料指的是: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砌体砌块、砂石料,其他均不调整。”
五、原招标文件P99页中:
“二. 企业诚信查询打印页”
修改为:
“二.企业诚信等级查询打印页或截图(以“丽水市智慧工地”公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2024年11月份“房屋建筑工程”信用等级为准)”
六、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电子标书、图纸现已重新公开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系统制作上传。
七、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招标人(盖章):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