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均乡新庄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投标邀请书
招标序号:景招B[2024]141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均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大均乡新庄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1-331127-04-01-590639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二、 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大均乡政府屋面、乡综合应急救援培训中心屋面、乡卫生院屋面、大均乡小学屋面。
(2)建筑规模:在大均乡政府屋面、乡综合应急救援培训中心屋面、乡卫生院屋面、大均乡小学屋面建设屋顶光伏,装机容量179.595kWp,屋面采用铝导轨及热镀锌金属支架固定支撑。
(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程最高限价:3.9元/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 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2个小额工程的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收到本投标邀请函的投标人。
五、发包方式:邀请发包
六、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均腾投资 招标代理: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大均乡人民政府 地址:景宁县新田小区30幢3号4楼
联系人:杨琼 联系人:江丽燕
联系电话:15057852722 电 话:0578-2360555
本邀请函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