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镇项村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三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东源镇项村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三期)
招标序号:青建招 2024 第[ 75 ] 号
招标单位: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
招标代理: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吕楚迪15057872330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承诺 |
丽水中盈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11717892 | 280日历天 | 罗梅兰 | 合格 |
丽水市宝基建设有限公司 | 11705908 | 280日历天 | 徐伟明 | 合格 |
浙江华欧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11694118 | 280日历天 | 张湖康 | 合格 |
浙江正脉建设有限公司 | 11681941 | 280日历天 | 谢胜吉 | 合格 |
浙江丽水泰安建筑有限公司 | 11681941 | 280日历天 | 钟贵涛 | 合格 |
中标候选人业绩:无要求
无效标说明:1、浙江凡高建设有限公司因提供的建造师证书资料未体现使用有效期,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中否决投标的情形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否决其投标。
2、丽水吉正建设有限公司因未提供办理保函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中否决投标的情形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否决其投标。
3、丽水市非凡建设有限公司因未提供办理保函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中否决投标的情形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否决其投标。
4、丽水市联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提供的投标承诺书载明的委托授权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委托授权代表不一致,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中否决投标的情形(2)初步评审内容: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否决其投标。
5、浙江丽豪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因提供的投标承诺书载明的委托授权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委托授权代表不一致,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中否决投标的情形(2)初步评审内容: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0578-6838291,青田县公管办:0578-6818004。
招标人: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