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殡仪馆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青田县殡仪馆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建招 2024 第[ 79 ] 号
1.招标条件
青田县殡仪馆建设工程设计已经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审〔2024〕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7-331121-04-01-912112,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县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业主为 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青田县殡仪馆建设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5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10261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约 26354 ㎡,涉及改建面积约 3251.61 ㎡,新增建筑面积约 9837.36 ㎡,地下建筑面积约 562.5 ㎡。主要包括原有建筑改造提升,新建殡仪服务中心、餐饮中心、守灵中心、门卫室、 地下室,以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地点:青田县鹤城街道朱山 1 号。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和现场服务及各设计阶段优化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等基本设计、专项设计(如岩土设计、电力设计等)及其他设计相关服务内容等所有内容。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分包前须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内容的设计规范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配套工程如电力(变配电)等设计。
设计阶段划分: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和所有专项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等各阶段全程服务。
2.3设计周期:按工程进度及招标人要求按时完成,并做好后续服务。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3.1(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二)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三)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视同为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建联合体投标除外)。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一)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二)地质灾害设计负责人具有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专业须符合下列任一要求: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提供)
□3.15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4年12月13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5.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5.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人因自身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
6.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6.3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路径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6.4 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5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6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三);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景云小区1幢2号 地 址: 油竹街道香榭苑23栋2单元2201
联系人: 陈泽洋 联系人: 吴森/黄建芬
电 话: 0578-6090933 电 话: 13757812133/13957083420
邮 箱: / 邮 箱: 807441430@qq.com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6838291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8-6839537
发布时间: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