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西坑公益性节地生态综合墓园建设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景宁县西坑公益性节地生态综合墓园建设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景招A[2024]063号
1.招标条件
景宁县西坑公益性节地生态综合墓园建设工程(一期)已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景发改投资〔2024〕91号、景发改投资〔2024〕1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景宁县财政安排 ,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 ,项目业主为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景宁县西坑公益性节地生态综合墓园建设工程(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墓园用地面积40207平方米,绿地面积669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单穴墓762个、双穴墓6624个,场地硬化21000平方米,新建道路停车场4500平方米,新建高度1.2米混凝土挡墙约9500米,新建高度2.5米混凝土挡墙500米,场地挖方约40000立方米,绿化种植面积6698平方米,新建排水沟1020米,新建公厕及凉亭各1座。建设地点:景宁县红星街道西坑村。本项目分为三期实施(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工程,二期及三期工程的场地硬化15793平方米,道路、停车场硬化4500平方米。新建单穴墓492个,新建双穴位墓地5130个,新建龙柏5260株,新建高1.2m挡土墙7850m,新建2.5m挡土墙407m.排水沟830m;挖方30000立方,新建公厕及凉亭各1座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招标范围:场地硬化5207平方,新建台阶140米,0.9m*0.6m单穴墓270个,1.2m*0.8m双穴墓1494个,P60cmH160cm1766棵,1.2米高C25砼挡墙1650米,2.5米高C25砼挡墙93米,草皮1322平方米,种植土258立方,挖方10000立方,回填方12000立方米,混凝土排水沟190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最高投标限价:12401605元(其中:含税暂列金545000元,不下浮)。
2.4施工总工期:365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2.8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8.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8.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7日09时 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县新华路39号 地 址:景宁县祥源商贸城2幢2楼
联系人:陈致远 联 系 人:姚亚
电话:0578-5084613 电话:0578-5083626/13754293683
行政监督部门: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8-5610073;通讯地址:景宁县人民北路219号)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