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溪镇温东公园及地下停车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温溪镇温东公园及地下停车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建招 2024 第[ 82 ] 号
1.招标条件
温溪镇温东公园及地下停车场工程已经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温溪镇温东公园及地下停车场工程的基本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7-331121-04-01-559417 ,资金来源为国企自有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国企自有资金占比100%,项目业主为青田县温溪江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青田县温溪江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温溪镇温东公园及地下停车场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9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85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红线面积约10202.99㎡,总建筑约面积8035㎡,其中地上新建建筑面积约550㎡,地下建筑面积约6600㎡,改造保留地上建筑约885㎡。设计范围包括新建地上市民活动休闲公园,公共管理用房、公共卫生间及各类机房,改造现东北侧文化中心首层改为开放式空间及外立面提升;新建地下室功能为小汽车停车库约160辆,兼顾人防物资库等功能。建设地点:青田县温溪镇瓯江北侧,温东大街与榕江东路交叉口附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及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业范围包含建筑、结构、景观、机电、装饰、智能化、亮化、人防设计、基坑围护、城市家具等所有设计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分包前须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发包人不另外单独支付。分包之前须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情况送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分包。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内容的设计规范设计。
2.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需在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核通过后2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招标人可对以上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进行调整,具体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3.1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建联合体投标除外)。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5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4年12月20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5.3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5.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人因自身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
6.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6.3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路径为
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6.4 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5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6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青田县温溪江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温溪镇处州街3号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村栖霞寺路21号5楼
电 话:19817603382 电 话:0578-6717500
联系人:华香归 联 系 人:叶建锋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6838291
公告发出时间: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