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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数字经济产业园古市园区二期工程—7#、8#厂房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5870001001 发布日期:2024-12-03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松阳数字经济产业园古市园区二期工程—7#、8#厂房工程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SGCJS2024-044号

各潜在投标人:

松阳数字经济产业园古市园区二期工程—7#、8#厂房工程原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详见补充公告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34152720.00

二、原招标文件第35-363.商务标评审原来为: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较好

一般

1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下浮率为8%(含)-9.9%(含)的为好,投标报价下浮率为6%(含)-8%(不含)的为较好,投标报价下浮率为4%(含)-6%(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4.0%-9.9%

 

 

 

 

现统一修改为: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较好

一般

1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31420502.00元(含)- 30771601.00元(含)[即投标下浮率为8.0%(含)-9.9%(含)]的为好,投标报价32103557.00元(含)-31420502.00元(不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6.0%(含)-8.0%(不含)]的为较好,投标报价32786611.00元(含) -32103557.00元(不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4.0%(含)-6.0%(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4.0%-9.9% 。

 

 

 

 

 

三、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电子标书、招标文件现已重新公开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系统制作上传。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松阳县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A3311011160015870001001]松阳数字经济产业园古市园区二期工程—7幢、8幢厂房工程.LSSC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