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强村乐源项目(二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强村乐源项目(二期)
变更公告(二)
景招A[2024]010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3页2.3最高投标限价:9544389元(其中含税暂列金450000元)。
更正为:2.3最高投标限价:9544389元(其中含税暂列金450000元,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二、招标文件第70页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
规费(%) |
税金(%) |
给水工程 |
8.81—10.76 |
18.75 |
9 |
更正为: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
规费(%) |
税金(%) |
给水工程 |
6.47—7.90 |
27.80 |
9 |
三、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变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备案单位:(盖章)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