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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4785001001 发布日期:2024-04-3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云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公示公告

招标序号:YZT-24GC-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发改投〔2024〕52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331125-04-01-241510建设资金财政统筹安排,已落实项目法人为云和县河湖库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云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包括龙泉溪、浮云溪、云坛溪、麻垟溪、箬塘坑、沙溪、梅垄溪、木路溪、桥头坑、石门坑、阴岩坑、龙岩洞溪、里山坑、下坑等共计14条溪流,以及沿线的云章村、隔溪寮村、霞晓桥村、麻垟村、梅垄村、后山村、梅源村、局村村、长汀村、赤石村、滩下村、规溪村、双港村13个乡村,治理河道总长约30.7公里。

2.1.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堤防护岸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堰坝工程、休闲配套设施工程、防汛管理道路工程、水系连通工程、亲水节点工程及监测预警设施和相应的信息化工程。其中,改造堤防0.165千米,新建护岸6.35千米,改造护岸0.21千米;新建堰坝3座,改造堰坝5座;新建防汛管理道路0.89千米,新建桥梁1座(长30米),改造道路5.16千米,改造浮桥0.297千米;新建水系连通管道0.855千米,新建渠道0.624千米,改造渠道0.419千米;安装山洪声光电监测预警系统70套。

本工程的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农田段河道以防冲不防淹护岸为主,堤防(护岸)级别为5级。项目总投资8392万元,其中工程部分7129.16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本标段的工程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具体细化为:1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等;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等;3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4工程验收。包括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5工程移交;6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7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包括档案整理)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2.2.1工程设计: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含对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和专项设计[包括给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水利数字化建设工程、亲水节点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及评审配合工作等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等]以及其他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及技术经济分析、设计及深化设计、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涉及的专家评审费,均由中标人承担,不另外计取)以及为完成相关施工图而需要对招标人现有初步设计成果进行的补充完善设计工作。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成果进行的补充完善设计工作。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

2.2.2设备采购: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及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具体以初步设计概算包含的内容为准)。

2.2.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建筑工程(挡墙、堰坝、水渠、道路、管道等)、安装工程(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等)、亲水节点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利数字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专业配套工程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2.2.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

2.2.4.1法律法规规定的需由发包人另行委托的检测检验工作,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必须做好检测检验工作的配合

2.2.4.2除由发包人委托检测工作以外的检测,以及与本工程专项验收所需的所有检测及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所有相关费用均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计取

注:中标人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3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3.1.1同时具有以下12项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①、②项资质之一: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4****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2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4不允许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水设计、施工等工作任务中的同一项;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6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3.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1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4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2019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联合体中标的,以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工程费用4000万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2019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4000万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含EPC业绩,联合体中标的,需为承担施工任务一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2.1.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及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2.1.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需提供);

3.2.1.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拟派);

3.2.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及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

3.2.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

3.2.5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允许相互兼任;

3.2.6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

3.2.7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其他

1.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有)、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如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且人数不少于2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

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

5.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7.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2024年****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

7.公示时间

8.1公示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公示采用网上公示方式,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

https://lssggzy.lishui.gov.cn/col/col1229636850/index.html)

8.2公示时间:2024年05月01日至2024年05月06日

8.联系方式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云和县水利局(电话:0578-5121044;传真:0578-5132022;通讯地址:云和县金茂路20

招标人: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和县云北智创中心6楼          地址: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新建南路544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人:练建荣

电话:15967262491                     电话:13957041505/0578-5538879

 

公示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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