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现代生态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园项目(EPC+O)总承包
丽水现代生态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园项目(EPC+O)总承包
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序号:缙招标NF2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水现代生态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园项目 已经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6-331122-04-01-498742,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丽水市新农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0采用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丽水现代生态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园位于缙云县东渡镇兆岸村,建设规模约773.92亩(515950.8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共富中心、烘干育秧区块、玻璃温室大棚、设施农用地节点、园区道路、园区给排水、园区强弱电及其他农业示范园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概算总投资4868.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83.34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0)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项目后期运营管理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2.2.1工程设计: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2.2材料设备采购: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2.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2.2.4项目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范围内附着的所有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用的相关设备和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服务;②项目范围内永久性基本农田按农业相关政策要求的生产种植,其他性质土地按相关用地要求使用。③按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省级五星)服务能力要求,达到考核要求。④项目范围内的物业、保安、保洁等。
2.2.5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检验、地理信息测量、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除必须由发包人委托并支付的费用外,其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2.2.6总承包管理: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配合相关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审核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3工期要求:合同期限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30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送审),运营期10年(不含建设期)。
2.4质量要求:
2.4.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4.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5运营要求:
2.5.1运营年限为10年。运营单位合同期内每年需向招标人支付项目总投资(以财务竣工决算为准)的6%作为收益租金;第一个运营年度到期,运营单位向招标人支付第一年度项目合作费用,次年度支付项目收益时间按照首次支付日,以此类推。
2.5.2委托运营期满后,同等条件下运营单位有优先承租合作权或将丽水现代生态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园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承担本项目运营管理的能力: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R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R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3.3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R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R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3.6条或3.7条要求的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R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9R 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且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10R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4年 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 )”下载。
4.3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6.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6.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7.公示日期: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3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新农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中山街126号日报大楼6楼 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5楼
电话:18657819399 电话:0578-2028308
联系人:占雪锋 联系人:何仪、杨冯倩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