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经济开发区温溪华侨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新建工程
青田经济开发区温溪华侨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新建工程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序号:ZJMY2024-31号
1.招标条件
青田经济开发区温溪华侨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新建工程已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青发改审〔2023〕6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3-331121-04-01-106214,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解决 ,项目业主为 青田县侨乡低丘缓坡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青田县侨乡低丘缓坡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青田经济开发区温溪华侨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新建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
根据关于印发《青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修订)》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田县温溪镇塘里岙村。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场地开挖平整、边坡治理、以及截排水沟、挡墙、被动网防护网和排水管道等相关附属工程建设。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12266067元,(其中暂估价:298942 元;暂估价(包括税金):325847 元;暂列金额:535870元,暂列金额(包括税金):584098元(暂估价(包括税金)、暂列金额包括税金不下浮))。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提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业主证明,□其它材料: /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4、工程中标通知书;5、其它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承担,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含牵头人)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 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6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7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
于 1 人;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
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提供)
3.1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本工程须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2人,其中:
1)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1人;
2)具有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1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方拟派)。①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
②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
3.13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 月 日起,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6.开标时间及地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17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青田县侨乡低丘缓坡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田县青创大厦11楼 地 址: 青田县景山路75号4楼
联系人: 姚远 联系人: 季谦士
电 话: 19857816668 电 话: 18205888210
邮 箱: / 邮 箱: 410973031@qq.com
发布时间: 2024 年 0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