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配套服务中心项目暨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项目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3] 号
1.招标条件
环保配套服务中心项目暨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项目已经批准建设,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环保配套服务中心项目暨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丽发改开审〔202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4-331151-04-01-924683,建设资金由丽水经开区财政部统筹解决,招标人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5018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3025平方米,包含地上建筑面积约128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分析控制中心、丙类仓库、丁类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初雨及事故池、设备基础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地点: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庆路325号。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电梯设备购置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配套工程中的外部电源和室外强电工程。
2.3最高投标限价:约4500万元
2.4工期要求:400日历天(其中设备基础及地下管线工程需在开工后5个月内完成)
2.5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上推三周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3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
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开工证明,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合同;(2)业主证明;(3)工程中标通知书;(4)开工证明;(5)其它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6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2 人;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4年 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 )”下载。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6.4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
6.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7.其他
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和《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到2024年6月21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电话:0578-2600818
联系人:王志杰
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联系人:王强、周钱
电 话:0578-299056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庆春街979号
电 话:0578-2522968
联系人:应芳芳、雷招华
本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