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溪区块道路网横一路道路工程(工业路至云山公寓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高溪区块道路网横一路道路工程(工业路至云山公寓段)
招标序号:LD[2024]042号
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
招标单位: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建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晓枫、金标 0578-2750189
中标候选人:浙江晟周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陈柳杰 注册编号:浙2332021202326498
预中标价:大写捌佰伍拾壹万伍仟柒佰伍拾元整 (小写:¥8515750.00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浙江晟周集团有限公司 |
丽水南城东扩景观绿化工程-通济街(江南路-白莲之路)、白莲路(大沅街-水腊公路)、白莲支路道路两侧景观绿化项目 |
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14815029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11月25日 |
浙江晟周集团有限公司 |
永嘉县瓯北街道新岙路(市场路-书院路)工程 |
浙江永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合同金额:13360000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12月28日 |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6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或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2601615。
公示单位: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