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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征集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7 16: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有关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投标企业负担,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常态化征集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保函服务机构,开展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保单)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机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财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建设或运营电子保函类服务平台(系统)能力,以及履行业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请要求

(一)申请机构按要求出具的电子保函必须具备合法性、唯一性、真实性、保密性,需提供查询和验真服务;

(二)申请机构对系统建设、运维服务须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的所有数据负有保密责任,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使用、传播或公开数据信息。

(三)对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申请机构自行承担,申请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收费标准,入驻期间盈亏由申请机构自负。

(四)申请机构应保证入驻后所提供服务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申请机构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申请机构在服务期内应主动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检查、评估。申请机构在入驻服务期间,存在不符合规定情形的,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入驻资格。如造成损失的,由申请机构承担。

三、申请处理

申请机构可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通过的机构可与金融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公司联系对接,做好相关金融服务平台电子保函服务工作。

联系人:马文蕾     联系电话:0578-2292316

 

附件1:申请材料格式(参考)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6月7日  附件1:申请材料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