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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塔山背片区污水零直排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4682001001 发布日期:2024-06-07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塔山背片区污水零直排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4-26

招标单位:缙云县人民政府五云街道办事处       开标时间:20246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蔡周朋0578-3199997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1

浙江三弈建设有限公司

4573318

145日历天

合格

麻伟中

2

丽水荣昌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4573738

145日历天

合格

李冠伟

3

浙江万顺建设有限公司

4573241

145日历天

合格

丁广来

4

丽水广诚建设有限公司

4573318

145日历天

合格

章小琴

5

浙江佳盛建设有限公司

4573318

145日历天

合格

陈瑜

6

浙江仙都建设有限公司

4573317

145日历天

合格

金向民

公示时间:202467日至20246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缙云县人民政府五云街道办事处        备案部门单位: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67                             202467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