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标溪乡巩固提升工程
景宁畲族自治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标溪乡巩固提升工程小额邀请项目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B[2024]079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标溪乡人民政府的建设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标溪乡巩固提升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景发改投资[2023]176号,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已落实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投标。
二、 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县标溪乡枫林口、角坦、隔溪、马山、枫林村、处基村、豫章村 。
(2)建筑规模:本工程位于景宁县标溪乡枫林口、角坦、隔溪、马山、枫林村、处基村、豫章村,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供水站、蓄水池、引水管、堰坝、挡墙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实施内容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程招标控制价:1325598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均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招标文件于 2024年 7 月 19 日起发送给各邀请单位。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景宁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3号楼(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 17 时前以投标确认函形式通过特快专递、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九、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是√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标溪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敏 联系人:李捷
电 话:0578-5072500 电 话: 15805881326
本邀请函发布时间: 2024 年 7 月 19 日